上海市世外小学校服采购方案
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,世外小学校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,在严格落实GB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31701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31888《中小学生校服》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特制定本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。
一、学校集体决策
1、每年秋季开学前,将校服采购纳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。
2、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,合理确定选用需求(包括款式、套数、件数、价格区间等),制定工作方案,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。
二、征集采购意向
1、按照自愿原则,发放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,确定是否选用校服(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/3以上家长同意);
2、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,可继续沿用,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。
三、组建选用组织
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、家长委员会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,负责选用、采购、监督等工作。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80%。
四、发布采购需求
确定校服采购方案,公开发布,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。
五、确定供货企业
1、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,并做好深度调研,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、售后服务水平、社会信誉度。
2、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、服装专业基础知识、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、培训。
3、组织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、方案说明。
六、公示采购结果
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、校服款式、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、采购价格、采购流程、服务年限、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七、签订采购合同
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,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,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。
八、校服检查验收
健全校服生产企业“黑名单”制度。建立“明标识”制度。校服发放前,按照合同约定,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。由校服供应企业提供本批次校服相关检测报告。学校采用”双送检”,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。
九、售后服务监督
采购结束后,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,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;
十、资料存档备案
1、采购结束后,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(如会议纪要、检测报告、投诉处理、视频、照片等)存档备查;
2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及招标材料,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。
上海市世外小学
2025.09



